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在買賣合同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,如出現非人為原因導致車輛出現質量問題,賣家應當向買家承諾或者提供3包服務,即7天無理由退貨、30天換車以及1年質保。但是,若在這六個月之后車輛出現問題,則按照雙方協商或者相關法律規定處理。對于您提到的車輛在購買時被隱瞞的情況,建議您盡快聯系您購車時的銷售人員或者經銷商,了解詳細情況并咨詢相關專業人士,以得到更具體的解決方案和補償方式。如果買賣合同中并未注明車輛的質量問題,則補償責任會按照當地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。無論買賣雙方最終達成何種協商,都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,切勿違反法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