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國家的規定,輪胎的生產日期最好在2年以內,因為老化會影響輪胎的性能和安全性。您提到的車輛是6月出廠的,而您在11月份提車時發現4個輪胎的生產日期分別為22年的20周、05周和06周,這表示這些輪胎在生產之后已經存儲了幾個月,再加上車子在展廳里展示的時間,輪胎的質量和使用壽命可能已經急劇下降。這不是一個理想的購車情況。建議您與4S店溝通,指出車輛和輪胎的問題,并提出要求補償的要求。您可以要求更換新的輪胎或退款,或者要求4S店提供其他形式的補償措施。在與4S店溝通時,您最好保留所有相關的憑證,例如購車合同、發票、維修記錄等,以便有效地解決問題。您還可以咨詢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的意見,以了解如何最好地處理這個問題。